法律分析:经济纠纷拆迁房不会有影响。经济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拆迁行为是对公民的行为。经济纠纷具有私人性质,拆迁行为具有公权力性质,私人行为是不会影响公权力行为的。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等。拆迁房屋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经济纠纷并不能影响行政行为的实施。房屋拆迁照常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