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提起诉讼,请求实行自己的探望权。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方不让看孩子的,侵犯了自身的探望权。如果对方仍拒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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